-基金
2021年博士后引进项目申报
年 度:
2021年
申请日期:
2021-02-01 ~ 2021-09-30
资助机构:
预计资助金额:
30万元
类别描述:
一、引进项目 (一)项目内容 “引进项目”资助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博 士(包括中国籍和外籍)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开展博士后 研究工作,为期 2 年。资助经费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博士后设站单位共同承担。其中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 助每人每年 20 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 每年 10 万元人民币,包括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个人的 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来华往返国际旅费等。 2021 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具 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1 年引进项目计划拟资助 500 人以内。 1 (二)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 3 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 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 100 名的高校, 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 100 名(以当年度最新 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 世界大学排名 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 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 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 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 3 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 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 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 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 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 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 20 个月。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 2 能力。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 能力。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 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 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 1-9 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 新近进站,且未满 6 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三)申报及遴选 1.个人申请 申请人于 2 月 1 日-9 月 30 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 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 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 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博士后设站单位审核、推荐 设站单位须在项目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网上全 部申请和证明材料的审核提交,并打印系统中自动生成的该 项目汇总表盖章后上传。 3.遴选方式 (1)直接资助 对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 30 名高校(申报系统中 3 已列出)的申请人,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 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直接资助名额 150 人(其中留学回 国博士 100 人、外籍博士 50 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2)遴选资助 对未获得直接资助以及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申请人,全 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分两批组 织专家评审。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 4 月 15 日,第二批申 报截止日期为 9 月 30 日。获选结果拟于 5 月、10 月公布。 遴选资助名额不少于 150 人。 (3)省(市)联合资助 2021 年继续开展与有关省(市)联合资助引进项目,其 申报和评审工作由各省(市)具体负责组织,各省(市)拟 获选人员名单须在 9 月 20 日前报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会,获选结果拟于 10 月公布。
是否配套:
附 件: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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