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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组织2024年度省科协“科创江苏”专项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年 度:
2024年
申请日期:
2024-03-15 ~ 2024-03-31
资助机构:
类别描述:

为落实江苏省科协2024年度“科创江苏”专项计划工作部署,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促进科技经济深度融合,切实发挥科协组织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倍增器和助推器作用,现就2024年度“科创江苏”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事项明确如下: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一)平台建设类
1. 产业院士协同创新中心
项目内容:聚焦提升新质生产力,围绕全省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建设体系及创新需求,以三年为周期,持续性推动已建院士协同创新中心高质量发展,打造院士协同创新中心服务集群,推动签订一批深化产业服务合作项目,推动攻克一批企业重难点技术问题,推动形成一批富有成效具有影响的服务产业突破性成果。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申报条件:(1)省级学会,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科协,设区市科协或联合相关单位申报。(2)围绕全省重点培育打造的“1650”产业体系,联合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科研机构等院士团队力量,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深化产学研共同合作,加强重难点技术协同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推动产业升级及企业创新发展。全年推动解决企业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不少于5个,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不少于3项(以签署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作价投资等合同为标准);(3)持续打造品牌化开放融通平台,积极联合各级学会以及地方政府部门共同举办全国性乃至国际性高端学术大会不少于2场并作主旨报告;(4)全年新增企业会员单位不少于10家,全年组织梳理区域、企业重点产业创新需求不少于30项并开展系列考察对接和科技服务活动;(5)2024年12月份前,撰写完成1份高质量的意见建议并提交省或地方党委政府(4000至5000字),研究形成1个年度成功合作案例(1500字);(6) 鼓励吸引地方资金和企业资金投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 企业院士专家创新中心
项目内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以三年为周期,面向在省内企业建有企业院士专家创新中心的全国乃至海外院士以及知名专家学者,积极联合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共同创建“院士创新中心、专家工作站、博士流动站、科技服务站”等多样式服务平台。围绕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等系列问题,搭建平台开展服务,联合推动万名专家助万企落地见效。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1)企业科协(或已建平台企业)为申报主体,由设区市科协统一扎口申报。(2)围绕全省重点打造的“1650”产业体系,联合院士团队力量,围绕企业发展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等系列重难点技术问题,搭建平台开展服务,联合推动万名专家助万企落地见效。全年推动解决企业重点难点技术问题不少于2个,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不少于1项(以签署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作价投资等合同为标准)。(3)聚焦企业创新发展,积极联合各级学会以及地方政府部门共同举办高端学术大会不少于1场并作主旨报告。(4)深入合作企业开展各类科技服务年度累计不少于5次。
3. 学会产业研究院
项目内容:根据地方产业发展需要,以三年为周期,面
向具备条件的省级学会培育建设一批学会产业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协同化组织,深入开展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方案编制、专业技术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技术难题会诊、新型产品研发等服务,着力解决产业企业创新技术需求,有效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形成一批合作成果和典型案例。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1)省级学会申报。(2)以产业创新需求为出发点,由省级学会牵头单独或与地方科技型骨干企业、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相关单位联合成立产业研究院等实体化运行平台,为科技与产业无缝对接提供技术支持。深入开展产业发展规划、技术方案编制、专业技术评估、科技成果评价、技术难题会诊、新型产品研发等服务。(3)全年推动解决产业重难点技术问题不少于5个,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不少于2项(以签署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作价投资等合同为标准)。(4)积极探索并形成“产业技术服务+前沿科学探索+交叉联合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模式,以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为牵引,服务产业布局优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5)鼓励吸引地方资金和企业资金投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4. 学会联合体
项目内容:顺应学科细化和交叉融合的发展趋势,由一家省级学会牵头成立,联合其它学科属性相近或者交叉融合度较高的省级学会并积极吸纳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政府部门等各类组织,推动建设开放包容、职能明确、服务有效的省级学会联合体集群。紧紧围绕“服务省级以上园区、十大科技进展遴选、青年人才托举、评优评奖评价、发布行业年度发展报告、提交党委政府决策咨询”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探索联合工作机制和创新服务机制,有效促进学科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1)省级学会联合体牵头学会申报。(2)联合体应聚焦提升新质生产力和全省“1650”产业体系发展,为服务科技创新进一步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整体发力。(3)紧紧围绕“服务省级以上园区、十大科技进展遴选、青年人才托举、评优评奖评价、发布行业年度发展报告、提交党委政府决策咨询”等方面开展工作,积极探索联合工作机制和创新服务机制,有效促进学科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4)全年服务省级以上园区(高新区或开发区)至少3家,全面发动相关领域科技工作者参加年度十大科技进展遴选活动数量至少50项,联合组织青年人才托举至少10人,12月份前须联合发布年度高质量行业发展报告1份。年底形成联合体工作典型案例1个(3000字)。(5)牵头申报学会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达到一类。
5. 国家级学会实体化平台
项目内容:围绕江苏创新政策、产业特点以及服务需求,继续深化省会合作,协调推动国家级学会资源下沉、合作延伸、服务前移。结合地方发展形势,与市县科协及政府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和集智攻关,依据需求聚力打造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高端实体化平台。全面推动应用好现有国家级学会实体化平台功能,切中产业需求,研究目标规划,明确推进举措,形成预期成果。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1)国家级学会申报。同等条件下,已和省科协签约的国家级学会优先考虑。(2)发挥好国家级学会平台引领带动效应,联合省级学会、市县科协及政府部门共同服务区域创新,逐步覆盖全省乃至长三角,引导国内外优质科技和产业资源向全省聚集,推动建设集技术交流、科技服务、人才培训为一体的高端综合服务平台,促进全省科技经济深度融合。(3)全年独立或与地方政府部门联合举办全国性乃至国际性高端学术大会不少于3场。(4)全年与地方政府或部门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不少于2个,推动解决江苏产业创新或企业重难点技术问题不少于3个。(5)需提交年度合作成功案例1个(5000字)。(6)配合江苏省科协推动相关工作。
(二)项目活动类
1. 高质量学术交流大会
项目内容:聚焦提升新质生产力和全省“1650”产业体系发展,推动在全省举办各类与地方重大创新形势高度契合的特色交流大会,“政产学研”一体化特点显著,及时将高质量发展大会学术成果应用到地方具体产业和产业链上,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集智献策发挥效能。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1)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科协,地方政府,国家级学会申报。(2)大会为省级学会、设区市科协、省部属高校或科研院所、国家级学会、地方政府等机构部门主办或联合主办。大会规模至少300人。(3)主报告人须是院士、国内著名专家或行业领军人物。(4)须联合地方政府、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共同参会,“政产学研”一体化特点显著。(5)大会期间,联合开展“专家进企业”、“企业技术会诊”、“产业对接合作”等形式多样的科技服务活动。
2. 会地合作双百行动
项目内容: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协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内容,支持省级以上园区、市县科协以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深入沟通50家与省科协已签约国家级学会,跟进对接在江苏服务的国家级学会,协调拓展其他国家级学会,主动协调并联合开展序列化科技服务,积极引进资源,共同调研需求,举行咨询研讨,按需搭建平台,攻克技术难题,以需求牵引供给,做到资源整合下沉和服务有效落地。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1)省级以上经开区、高新区,设区市科协,县(市、区)人民政府(须联合1家国家级学会)共同申报。(2)联合国家级学会围绕创新驱动示范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科创江苏”试点县区以及有重大服务需求的相关市县深入省级以上各类园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并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和年度活动计划。(3)鼓励活动形式创新,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次创新论坛、“揭榜挂帅”对接、高端会展、产学融合会议、平台建设、专题培训等。(4)项目需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合作可持续性。优先支持已在省内建立实体化运营平台并推动持续有效运行的国家级学会。(5)探索培育永久性、标志性活动品牌,联动“科创中国”科技服务团专家深入当地园区、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成果对接等活动。(6)结项后需提交会地合作总结、专家报告、观点汇编等成果。
3. 院士专家服务产业江苏行    
项目内容:以全省产业发展需求为牵引,发挥科协系统以及所属学会人才汇聚优势,鼓励各相关单位以多种形式组织院士专家成立科技服务团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园区和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评价、标准研制与推介等精细化精准式科技服务。通过政产学研对接融合,联合推动万名专家进万企行动,进一步强化推动对区域特色产业基础研究、重点产业转型升级、优势产业数字化提升、未来产业国际竞争力增强等服务支撑,打造院士专家服务产业江苏行活动品牌。每个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条件:(1)省级学会,省部属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科协,设区市科协或联合县区地方政府部门申报。(2)鼓励各相关单位以多种形式组织院士专家成立科技服务团,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园区和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转移转化、技术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评价、标准研制与推介等精细化精准式科技服务。(3)科技服务团由院士或著名专家领衔,组成人员不少于8人,并建有年度工作计划、服务机制等。参加组团的专家,须具有解决企业科研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4)科技服务团年内深入全省至少5个市县开展江苏行活动,联合相关机构及部门积极开展进园区、进企业等科技服务活动。全年进园区和企业数不少于30家。(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围绕“科创江苏”试点县区重点产业需求成立的科技服务团(需联合试点县区共同申报)。
4. 服务“科创江苏”其他专项
项目内容:主要分四个方向:(1)高质量做好青少年科普工作,助力“双减”工作,培养创新精神,服务“未来科学家”成长成才。(2)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指导“科技小院”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发展。(3)对“科创江苏”专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全面调研,服务“科创江苏”成果化推进。(4)聚焦省部属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主题,服务企业科协拓面提能。每个方向的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1)省级学会,省科协直属单位申报。(2)拥有相应领域专家团队,并建有完善的年度工作计划、服务机制等。(3)在全省范围内精准对接重点服务对象,以开展专业培训、成立服务团、系统化调研、组织品牌大赛等方式稳步推动项目实施。(4)根据省科协相关工作要求,形成总结报告、评估报告、典型案例汇编等并发布。(5)广泛推荐企业一线优秀的科研人员和团队参与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以及各类全国学会、省级学会科技奖项评比。
二、组织方式
1. 项目采取申报制。所有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经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并公示后立项实施,并在年底进行结题评估。
2. “平台建设”类项目立项后,拨付约50%的经费,中期检查及年度结题评估后,于次年拨付剩余经费。“项目活动”类项目立项后,拨付全部经费。
3. 所有项目在实施期内须接受中期评估和考核验收,并按要求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
三、申报要求
1. “平台建设”类别中“产业院士协同创新中心”、“企业院士专家创新中心”和“学会产业研究院”3个子项目不可兼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1项。“项目活动”类别的所有子项目,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2项。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省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省科协学会学术部有关项目的。
3.申报人登录线上系统(登录入口:http://kcjsxm.octabox.cn),在线填报提交材料,线上系统开放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31日。
4. 纸质版《项目申报书》经申报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后,于4月3日18点前寄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科技工作者中心516室,唐杰(收),电话025-84407608。
四、联系方式
省科协学会学术部 (企业工作办公室)    
张 华 025-83625054
省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
唐 杰 025-84407608,17601565665
系统技术支持工程师
杨蕊郡 0510-85229289,13861720324

是否配套:
适合地区:
江苏省
附 件:
附件:社会端申报项目操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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