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刑事赔偿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实施十多年来暴露出许多问题,亟待立法修改加以解决。在归责原则上,应创立以结果责任原则为主、违法责任原则为辅的原则框架。在赔偿范围上,应适当扩大,将超期羁押、错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轻罪重判案件等增加纳入赔偿范围,并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赔偿程序上,将赔偿义务机关与侵权行为机关分离,由特定的赔偿义务机关支付赔偿金;简化确认程序并与协商相结合,取消复议程序,引入听证程序,增加申诉程序。

  • 出版日期2008
  •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