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改增"之后,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高校不能再简单地根据事业单位的身份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变得复杂了。本文以一般纳税人为例,分析了高校营改增后的涉税业务会计处理,同时指出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在不同会计主体之间分配的账务处理方法,以供参考。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