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原则性规定难以适应复杂的市场交易实际情况以及全国性统一明确的股权转让增值税政策缺失是导致各地税务机关对"新三板"股权转让增值税问题处理不一的主要原因。为了减少这一现象的不良影响,并基于促进我国"新三板"市场快速发展、提升市场流动性等方面的考虑,建议出台全国性统一的税收政策,明确"新三板"股权转让行为不被认定为征收增值税的金融商品转让行为,待"新三板"股权交易达到一定流动性后,再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对其转让行为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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