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民间宗教既需要关注个体在宗教活动中的精神心理满足,也需要关注宗教活动的组织过程。传统嵌入到当地社会结构中的民间宗教活动,除了具有满足私人信仰功能之外,还在维系地方社会秩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本文在后一层面上提出民间宗教活动的公共性质,认为宗教活动组织方式以及信仰活动中的象征资源是建构社区共同体和地方"权力文化网络"的重要部分。民间宗教活动的公共性本质上是产生于社会秩序的公共性,其最显著的表现形式是自然村落的共同体属性。近代以来的政权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消解社区的功能性,瓦解社区内部结构,打破社区边界,随着农民私人生活方式的扩张,社区不再成为共同体。与之相伴,脱嵌于社会结构的民间宗教活动偏向私人性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