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的引导下,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改革稳步推进。政策主导型的特许运营模式虽然具有灵活应变的优势,但也存在预期缺乏的局限。为了实现我国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向法制主导型模式的转变,必须在总结中央地方政策引导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实现中央与地方特许经营立法权限的科学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