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权利创设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立法空白,保护了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之间的亲情权益。探望权的制度价值是双向的,它不仅满足了父母探望未成年子女的需要,而且应当满足成年子女探望老年父母的需要。探望权制度设计的着重点在于,既保障未成年子女受抚养的精神利益,又保障老年人受赡养的精神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