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调解制度是一种非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在我国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其非讼特性与强制执行力产生了内在矛盾,使其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可行的解决途径在于对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进行更加细化的规定,按标的、情节等对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分流",以求小额简易案件成功调解,大额、复杂案件给予当事人付诸仲裁或诉讼的灵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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