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知识产权回授是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一种,其法律性质及其效力是一个争议性较强的问题。知识产权回授一方面具有增加效力、促进创新的积极作用,特别是非独占型回授,同时回授又具有抑制创新、形成垄断的反竞争效果。因此,美国、日本和欧盟纷纷颁布立法对其予以规制。我国有关知识产权回授的立法存在不足,因此应尽快颁布专门立法予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