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基层政权不仅包含行政学意义上的"乡(镇)"这一层级,还包含更为基层的村级组织。乡村基层政权是联系国家与农民的纽带和桥梁,其公共性关系到乡村公共秩序的公平正义,及所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质量与覆盖面。从基层政权的视角审视乡村治理,乡村治理的失范问题本质上是基层政权公共性的不足。乡村基层政权在压力型体制下"唯上"的权力逻辑取向,自主性政治空间和自利性导向趋势,及缺乏相应的行政和社会监督是其主要原因。当前,乡村治理秩序再生产的核心是乡村基层政权公共性的重构,具体可以从增强政府的合法性、权利的平衡性以及利益的相关性、公民成员的公共性精神和理性气质这三个方面作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