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凉山彝族人际关系中广泛存在着亲属间的对立关系,这种对立关系在涉及第三方时可形成三角结构,以防止纠纷或达成纠纷的调解。对立关系是调解人调解的资源,也是凉山彝族社会"少讼"的机构性因素,但对立关系容易使纠纷解决过程沦为关系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