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0年1月1日实施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以来,通过法人转股给自然人进行避税的方式不再有效,但是各种新的避税方式仍层出不穷。对当前限售股转让的避税方式及其制度根源进行深入探讨,可以进一步完善当前税收政策的对策,使其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