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变化与气候灾害之间存在内在的联系。中国政府非常重视防灾减灾,但对气候变化背景下气候灾害的法律防治却存在诸多不足。文章认为首先需要把气候灾害防治与应对气候变化结合起来,一方面,把防治气候灾害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措施,将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因素纳入气候灾害防治的政策法律行动中;另一方面,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防治气候灾害的战略行动,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性和主动性。其次从综合性的防灾减灾法到气候灾害防治单行法和地方性气候灾害防治法规规章,构建气候灾害防治法律规范完整体系。最后应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完善气候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加强地方气候灾害防治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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