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证券法深受经济转型的影响,其政策目标多元而不均衡,前期立法重点在于规避金融风险,偏于保守,晚近的立法在鼓励创新方面有所进步,但仍显不足。证券法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规避风险、创新激励与公平分配三种价值取向之间的协调问题,为解决这个立法中的隐性问题,立法应结合革新和渐变两种路径,充分认识新理念和新知识对证券法的建构性作用,通过增量式的制度变革,达到诸价值目标的平衡,使证券法复归其监管法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