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基于"外在自由"与"内在自由"的区分对"权利"双重意义的规定,与马克思《资本论》中基于劳动的二重性对"货币"之双重意义的规定具有同构性,但马克思集中关注的是生产领域中剩余价值的产生过程,而对流通领域中的权利关系持一种批判态度。如果以康德的权利科学作为坐标,则不仅可以揭示出马克思《资本论》的法权关系前提,而且还可以为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主题确立"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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