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岳麓书院藏秦简《数》和里耶秦简有关田租类简文的分析可知,秦代存在着"舆田"、"税田"两类不同的土地占有形态,其经营方式和租税率也各不相同。张家山汉简《算数书》所载田租问题中,"并租"、"税田"、"租误券"题名反映的应是国家公田即税田的田租,其所产出全部上交;"取程"、"耗租"两题名反映的是国家授田即舆田的亩产量,并按一定税率缴纳田租。这同时反映出了汉初继承了秦代的土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