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明文人邓志谟曾创作了六种"争奇"式作品,对这六种"争奇"式作品,学界大多视为小说文体,并在小说视野下对其予以诠释,但争奇故事又具备明显的戏剧性特征。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争奇体"作品的特性有关。本文由此出发,在对这一系列作品作辨析的基础上,也探讨了戏曲与小说文体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