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银行、存款保险机构、财政部门是救助问题银行的三大公权力主体。救助主体间救助权力的合理配置是救助效用充分实现的前提。在多次金融危机的考验下,美国逐渐形成了由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财政部为救助主体,各机构间救助权力分工配合又相互协调的问题银行救助体系,成为各国学习的典范。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并立足本国国情,对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以及未来成立的存款保险机构三大救助主体的救助权力进行合理配置,对问题银行进行妥善处置,及时化解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