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称为"新农合",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结束了广大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基本空白的状态,缓解了了农民兄弟"看病难、看病贵"的苦恼。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仅仅是尊重农民起码的生存权的问题,更是建设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由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目前仍有许多问题和缺陷,需要我们从法律的层面做深入的探讨和研究,以期进一步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