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5年11月,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钢铁行业》(以下简称《制度》)的通知,是继石化行业之后第二个行业成本核算制度,针对性较强。于2016年1月1日起,大中型钢铁企业按照此制度进行成本核算,其他钢铁企业参照执行。新制度最大的特点是提倡大中型钢铁企业选择作业成本法核算成本,核算成本具有系统性,体现成本对象中心化,对提高钢铁企业成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较强操作性。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