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交付行为是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在物权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关于交付行为性质的探讨,在理论上则从未终止过。交付行为的性质涉及的实际是其应是一种客观的事实行为还是包含物权合意的法律行为,而问题的核心离不开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关系的厘清。基于买卖合同在债权理论中的重要地位,探讨买卖合同中交付行为的性质,也将更具体、更直观、更具典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