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存在着区域内利益部门化、区域产业政策调控的人治化等问题。通过软法层面的调整不带强制性,更加体现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灵活性。软法调控区域产业结构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实施机制包括综合调控机制、动态协调机制、协商反馈机制;调控方式主要见于国家宏观的调控政策以及各区域经济内部的政策;具体制度包括区域产业扶持、产业限制、产业改造以及产业转移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