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法律文本规范到法正义的实现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由于法律文本规范本身的技术性因素,以及司法者适用法律文本规范的诸多主观因素,使得从法律文本规范到法正义的实现障碍重重。许霆案早已尘埃落定仍然争议质疑声不断,其原因亦主要在此。通过分析我们发现,适用我国《刑法》第264条文本规范存在诸多法的背离如因对"银行"与"银行工作人员"两个主体概念的混淆导致对盗窃罪构成要件之"秘密窃取"的错误认定、司法者对264条文本规范的立法目的以及对法律共同体的共同价值的背离等等。

  • 出版日期2011
  • 单位湖南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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