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基因食品是食品中的重要一类,我国现有法律并无转基因食品的法律界定,导致食品安全法无法执行,严重威胁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同时也面临标识制度无法执行、市场混乱等危险。目前,国际上无论是世界卫生组织还是欧盟和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界定外延都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初级产品也包括由初级产品加工而成的食品,但对转基因食品的规定仅限于行业内,并未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对国内外立法的考察并结合转基因食品商业化生产的大背景,笔者认为采用概括式的法律定义能够将投入市场的转基因食品都纳入标识规制的范围内,也能够跟上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步伐,使立法具备前瞻性。
- 出版日期2017
- 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