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五代《刘崇龟》故事是私情冤狱故事的先驱,以"人智"为主的破案元素,加之情节曲折离奇,因而在不同时代被沿袭、模仿、充实和演绎,明代小说家在对五代《刘崇龟》故事进行再创作过程中注入了明代文化新质:首先演绎、扩大了题材内容,注入了晚明社会思潮商品化的变革因素;其次偏重私情描写,明代小说家重私情描写的目的在于希望能够对商品化社会思潮下的新型男女关系"欲"与"理"对抗做出调整,但在调整过程中礼教的训诫意义借助小说得到了彰显。最后,故事的叙事风格也发生了诸多演变,无论是神判还是人判,都淡化成为情节得以发展、完结的一种结构小说的便利方式,无高下之分。

  • 出版日期2016
  • 单位金陵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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