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地区是我国深度贫困的集中地带,依赖外援帮扶的常规举措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民族地区贫困落后局面,应注重激发民族地区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提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文章基于区域自我发展能力理论分析框架设置区域自我发展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因子分析法实证评价民族地区区域自我发展能力(RSC)水平,得出排名:内蒙古19 (1)、广西23 (2)、贵州24 (3)、云南25 (4)、宁夏26 (5)、新疆28 (6)、青海30 (7)、西藏31 (8)。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得分聚类分析结果显示:民族地区居民素质技能(RQS)、企业创新能力(EIC)、产业竞争能力(ICC)、政府调控能力(GRC)特征可归为四个群集,即内蒙古;广西、云南、贵州;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提高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水平应基于各群集能力特征性质,针对"短板"能力制约采取合理有效的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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