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工友》编辑部:我大学毕业后到某文化传播公司应聘,公司经理告诉我,由于我缺乏工作经验,录用后第一年难以为公司创造价值,公司还要指派师傅培养我,各项成本较大,故要想进入公司,必须签订5年期的劳动合同,而且不得提前离职,否则要付违约金。我答应公司的条件后,双方签订了5年期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每提前1年离职,承担违约金1万元。我工作满2年后,因考取了研究生要离职,公司要求我支付给3万元违约金。请问,我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 出版日期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