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残疾儿童、家庭贫困儿童、家庭监护缺失及监护不当儿童构成困境儿童群体。当前,我国困境儿童的发展权在从法律权利向现实权利转变的过程中遇到了"保障性"障碍,儿童福利制度的不完善突显出来。与成人群体社会福利目标主要体现为生存权的保障不同,儿童社会福利救助是与其发展权积极相关的,对于儿童而言,发展权是建立在生存权基础之上的,由受教育权和参与权保障的基本权利。加强困境儿童社会保障工作,完善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体系是当前实现困境儿童权益保护的现实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