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法官助理制度已试行有多年之久,但是这项制度到底有没有建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文从理论与实践方面提出了质疑。就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来说,法官助理制度的推行改革成本过大,会遇到很大的阻力,也许回归于我国现有的制度,对我国书记员制度和助理审判员制度的改革也许是其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