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日益呈现二十国集团为代表的领导性机制、以联合国为代表的合法性机制及以布雷顿森林机构为代表的执行性机制并存的三足鼎立格局。面临的冲突可分为两类:一是经济性机制之间、经济性与社会性机制之间的有效性冲突;二是领导性、执行性机制与代表性机制之间的合法性冲突。国际格局由南北二元结构调整为南中北三元结构,货币、贸易、气候等主要领域机制不完善,是机制间冲突的根源。新兴与发达经济体之间建立新的平衡,是缓解机制间有效性和合法性冲突的根本,而机制层面以加强代表性促进有效性的努力作用有限。这体现了全球经济治理在加强对公平价值关注的同时,仍保持资本原则支配地位的实质。

  • 出版日期2013
  • 单位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