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成立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根据当时的国内外政治环境做出的决定,政治导向性是兵团成立的基础来源。进入新世纪以后,依法治国开始慢慢走入人们的视野,人们逐渐认识到仅凭"政治正确"作为其来源明显不足。不少学者开始将兵团存在的依据转换为宪法惯例,希冀兵团存在的长期实践符合"隐秘宪法"的范畴。在兵团成立的来源和依据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直接将其存在的现实性作为宪法惯例,显然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在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兵团存在的现实性缺乏宪法上的制度认可,从长远来看不利于兵团的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从宪法学的视角来探求其存在的必要性,并通过对其存在不完善方面的理性质疑,看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