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4年2月,山东禹城李堂民失踪数十天后,被发现驾车掉入河中溺死,其生前在山东5家保险公司投保意外险,共涉及950万元的交通意外身故赔偿,理赔过程中有4家保险公司均给出《拒绝给付通知书》。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有二:一是投保人未向保险人告知财务状况;二是投保人未向保险人告知其他保险公司投保情况。该案由于赔偿金额巨大及相关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而引发社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