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的保释制度反映了人权保障的共同需要,对保释金的数额进行必要的限制,将无罪推定和辩护准备联系起来,对于保障在押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以及实现程序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仍立足于有罪推定的根基,偏失于国家职权的行使,轻淡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随意性较大,司法救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