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玩忽职守罪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是部分具有因果关系的,因而不能仅以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来判断犯罪的成立,否则不能制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