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宅安全是公民住宅权利的重要内容,保障住宅安全的关键在于住宅的质量。相比住宅价格,社会公众对住宅质量的关注明显不够。2009年以来接连发生的住宅质量安全事故,唤醒了全社会对住宅质量的广泛关注。我国当前住宅质量危机的主要根源不仅是由于立法缺位、监管不足、监理不到位,更是住宅开发"五位一体"利益链条所致。住宅质量问题的妥善解决,首先应该在对市场准入制度、竣工验收制度、质量监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具体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立法整合,通过立法确立住宅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引入第三方验房机制、赋予业主对住宅建设的监督权等,构建完善的住宅质量法律体系;其次应该通过严格执法落实制度功效。英国、法国等域外住宅质量立法的经验对我国住宅质量保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