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凸显了金融集团在全球和地区经济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金融集团具有经营范围广、构成复杂等特点,给监管带来巨大挑战。2012年9月,由巴塞尔委员会等组成的联合论坛发布了新的《金融集团监管原则》,确立了对金融集团监管的原则。因此,借鉴国外监管的经验和《金融集团监管原则》要求,提出加强我国金融集团监管的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