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京津冀地区作为研究区域,建立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与城镇化指标体系,采用均方差权值法,并建立耦合协调模型,计算2011年13个地级以上城市的土地集约利用和城镇化指数及二者的耦合度和协调发展度。按照耦合协调度的高低将13个城市划分为4大类;每个大类内部再按照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城镇化指数的关系,分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滞后和城镇化滞后的2个亚类。结果表明:京津冀地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城镇化之间关系密切,二者相互作用,但并非同步发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与城镇化耦合程度基本上处于颉颃阶段,耦合协调度水平总体不高,区域差异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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