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和平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于海珍是和平区十六届、十七届人大代表。在担任代表近六年时间里,她认真履职,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反映民情民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用自己的真心真情回馈群众信任。依法履职尽责做人民的"代言人"在代表大会期间,于海珍依法履行代表职权,认真听取并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在分组讨论中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严肃行使审议权、选举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和

  • 出版日期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