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时期西部地区的发展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考验,其环境资源立法也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从理论的角度分析,西部地区首先要厘清环境资源立法的目的,然后建立环境资源立法可持续发展的评估制度,同时要转变观念,尊重西部地区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居民的开发主体地位,建立和完善立法公众参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