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我院抗菌药行政监管对抗菌药使用安全的影响。方法: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我院2010年(综合监管前)和2011年(实施综合监管)上报的161例抗菌药不良反应(ADR)进行分析。结果:2011年抗菌药ADR占总ADR比例较2010年明显下降(41.10%vs 59.76%,P<0.01)。2010年和2011年引起ADR的抗菌药类别均以头孢菌素类为主,分别为42.57%和48.33%,给药途径均以静脉滴注为主,分别为86.14%和88.33%。结论:合理的干预能减少抗菌药ADRs的发生,提高用药安全。

  • 出版日期2012
  •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