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视域下乡村善治的根本目标是构建良好的乡村秩序。治理主体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关系是乡村社会中两对核心关系,构成乡村社会的外生秩序和内生秩序,而影响两种秩序的关键要素分别是治理主体的组织动员能力和村民的共同价值根基。基于关系学视角,按照乡村治理“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中心要求,乡村善治的逻辑即是实现乡村社会两种秩序由“散”到“聚”。运用比较研究方法,从乡村社会组织动员能力和共同价值根基的强弱水平进行分析,根据内生秩序和外生秩序的“聚”“散”状态进行交叉组合,可以针对我国村庄内外皆“聚”、内“聚”外“散”、内“散”外“聚”和内外皆“散”四大类型给出治理思路,从而为我国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事业发展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