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始于东三省官制改革的交涉使,是清政府创设的首批专办省级对外交涉官员。然此时的交涉使未脱督抚属官之窠臼,也未建立起与外务部的直接联系,并主要由督抚奏保而得任。志在集权以实现外交一元化管理的外务部,便将对交涉使的任命作为改革的重点,结果虽扩张了部权,但并未完全解决矛盾。这表面上体现为清廷与地方督抚之间的权力冲突,实则体现了清廷对地方控制力的减弱以及督抚权力的膨胀,从侧面说明清末统治集团所面临的内政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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