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发展最为成熟和完备的时期。在官方的倡导和推动下,明清时期苏北地区出现了众多的慈善机构和慈善设施,其中既有养济院、栖流所等官方慈善机构,也有官方和民间创建的育婴堂、普济堂、清节堂等善会和善堂。在慈善机构的创立和发展过程中,以地方士绅和商人为主体的民间力量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