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清代国家治理,从类型上看主要有直接治理与间接治理两种。前者指清王朝通过一系列自上而下的制度建构来实现威权统治。后者指依靠士绅的力量进行间接治理。相较于其他王朝,清朝在行政体制建设方面有着重要发展。中央保留了明朝的内阁、六部、通政司、都察院等执行机构。同时,又先后创设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军机处等中枢机构。清朝独创了奏折制度,大大地便利了中央对各级官员的监督,并得以深入了解民间疾苦,掌握社会动态。在皇位继承上,雍正帝还开创性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