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养老保险由于所需经费十分庞大,各级政府一定的财政投入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一段时期以来,从政府财政责任角度来说,虽然这一时期政府也通过集体经济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但政府所承担的财政责任十分有限。测算结果表明,我国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对参保农村居民的财政补贴比例都是比较低的。要进一步实现我国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良性稳定发展,中央财政要更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并妥善处理好地方政府、特别是中西部地方政府的补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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