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身份公正和性别公正是少数民族妇女权利法律保护所追求的价值目标。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整套保护少数民族妇女权利的法律体系,但是这个体系无论是在立法上还是现实的司法救济上均存在一些问题,尤其对边缘少数民族妇女,如散杂居少数民族妇女的权利救济体系还不完善,法律意识的缺失,使得少数民族妇女的权利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为此,需要从立法、司法救济和增强权利意识方面来完善少数民族妇女权利的法律保护体系。将保护少数民族妇女权利的法律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中,使少数民族妇女权利的法律保护汇入到国家的总体人权保护机制之中,使其成为主流人权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才能使其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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