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历史上,围绕"认识如何可能"这一认识论所关心的核心问题,不同时代的哲学家进行过不同维度的阐释,而最具科学性和明晰性的当属意识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他的探究主要是通过对康德道路和笛卡尔道路的现象学还原,借助于特殊的哲学思维和哲学方法,经过现象学认识考察的三个重要阶段,即思维的明见性的确立、对象本质的把握及现象学(问题)的意义探究,最终在纯粹明见的领域,完成了对此问题的根本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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