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决连续性条约之间的冲突,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了冲突条款与后法优于先法两种方法。在运用这两种方法时,明确"先约"、"后约"、"现行条约"和"将来条约"等概念的时间界定非常重要,而这些概念的时间界定关键则在于标准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