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法律制度对网络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的规制存在一个明显的不足。即尚未明确信息披露的界限以及网络经营者信息披露的内容、时间、方式及网络经营者违反信息披露义务的责任,我们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明确信息披露的界限;规定网络经营者身份信息和商品服务信息披露内容;重视合同订立前和合同进行中两个阶段的相关信息披露;采取通俗易懂的信息披露信息的方式;明确责任形式和责任程度等,只有完善起网络经营者的信息披露制度才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